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 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:
根据成都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8年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成教人〔2018〕2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8年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及名额
(一)推荐范围
1.我区公(民)办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)在职教师可申报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。其中,民办学校推荐人员须按《劳动合同法》与学校签定劳动合同。
2.区研培中心、电教馆在职教师可申报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。
(二)推荐要求及推荐名额
1.推荐要求
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一线的原则,兼顾各类教育。中等职业学校中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我区推荐的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人选中,应当有1名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;或应当有1名职业教育、学前教育教师或校长;民办学校可另行分别推荐1名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。
2.推荐名额
各学校根据推荐条件,分别推荐上报1名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(学校干部教师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,可空缺不报)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“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”的好老师要求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在学校组织的师德测评中师德满意率达到95%,近5年内无师德失范、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。
2.幼儿园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其他学校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(二)具体条件
1.成都市教坛新秀
(1)年龄30周岁以下,即1988年9月1日(含)后出生,教龄3年及以上。
(2)勤奋学习,努力钻研,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,教育教学成绩突出,受到区教育局及以上级别单位的表彰奖励,在本校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,在学校所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(3)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和学校德育工作,具有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经历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(4)曾获得过区级优秀青年教师或区级优秀班主任或同等级别荣誉称号。
2.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
(1)年龄40周岁以下,即1978年9月1日(含)后出生,教龄10年及以上;从事班主任(含特教)工作3年及以上,或在学校德育部门从事德育工作6年及以上。 
(2)教育教学成绩突出,获得2次校级奖励,或1次区教育局以上级别表彰奖励。在全区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,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(3)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民族地区、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。
(4)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(含学报)上发表过专业论文,或在全区(或学区、教育集团)上过公开课、研究课、专题讲座,或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研究的课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(5)曾获得过区级各类能手或区级模范班主任或同等级别荣誉称号。
(6)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教龄及年龄年限,破格推荐。
三、组织领导
(一)区教育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负责全区推荐人选的审核推荐等工作。
(二)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,分管教育人事的领导任副组长,学校党支部、教代会(工会)代表、学校监察员为成员的推荐工作小组,负责本校推荐人选的初审、师德满意度测评等工作。
四、推荐程序和要求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。
(一)学校推荐程序
1.宣传动员
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,学习评优推荐文件(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),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申报。
2.个人申报
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本人书面向学校申报。
3.民主推荐
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,申报人员在大会上述职。参会教职工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%,被确定的拟推荐候选人在学校大会上获得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50%(教职工民主推荐表见附件3,教职工民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)。
4.师德满意率测评
学校组织开展师德满意率测评(师德满意率测评表见附件5,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见附件6),参加测评人员为申报人现任教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,参加测评人数应在50—100之间。申报人师德满意率应达到95%。
5.学校党组织考察
学校党组织对申报人选政治、师德表现进行严格把关,并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书面意见。
6.拟定校级推荐人选
学校推荐工作小组集体研究,拟定校级推荐人选。
7.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校级推荐人选
8.校内公示
(1)公示内容:《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7)及《公示》(见附件8)。
(2)公示期:5个工作日(须标明区教育局监察室监督电话:028—82668093)。
(3)公示地点:学校公示栏。
9.填报材料
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或不影响推荐的,由推荐人选填写完善《成都市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》(附件9),并由学校派专人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区教管中心。
(二)区级推荐程序
1.区研培中心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教学质量考评
2.区教管中心对校级推荐人选情况及考评得分汇总,报区教育局
3.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区级推荐人选
4.对拟定的区级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考察
(1)组织实施:区教管中心。
(2)考察组成员:区研培中心、区名优校长、优秀骨干教师等代表。
(3)考察形式:采取座谈和个别谈话等形式,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,通过区级推荐人选上示范课、作述职报告等方式掌握其专业水准,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(附件10)。
(4)考察组人员组成及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。
5.区教育局讨论决定市级推荐人选
6.区内公示
(1)公示内容:见附件8。
(2)公示期:5个工作日(须标明区教育局监察室监督电话:028—82668093)。
(3)公示媒体:区政府门户网站。
7.呈报审批
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市教育局审批。
五、纪律要求
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,经查实后撤销候选人推荐评审资格。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、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六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学校报送材料
1.报送内容及要求
(1)教职工民主推荐汇总表(附件4)。
(2)成都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(附         件6)。
(3)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情况一览表(附件7)。
(4)公示(附件8)。
(5)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(附件9)。
(6)校内公示照片。
(7)《成都市温江区2018年推荐成都市教坛新秀、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考核得分汇总表》(附件11,学校需填报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情况以excel形式报送)。
(8)推荐材料封面(附件12)。
(9)支撑材料:获奖材料及证明材料复印件。需附目录装订成册,并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鲜章。证明材料要确实证明申报人符合申报项目要求的推荐条件、优先推荐条件,如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等;支援民族地区、农村地区、边远地区、薄弱学校教育的证明材料等。
以上(1)—(9)项材料均须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一份。电子材料须报送第(3)、(5)、(7)项。
2.材料报送时间
2018年6月12日(星期二)12:00前,逾期不报视为弃权,不再另行通知补报。
3.报送单位
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(联系人:王老师;联系电话:028—69063092;邮箱:280200764@qq.com)。
(二)区教管中心报送材料
1.报送内容
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情况一览表(附件7)、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考核得汇总分表(附件11)。
2.报送时间
2018年6月20日(星期三)17:00前。
3.报送单位
区教育局(联系人:路建强;联系电话:82764618;QQ邮箱:2440432066@qq.com)。
七、其他事项
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应注重提升自身素质, 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。凡有师德失范行为,以及从事有偿家教、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等违规行为的,市教育局,不再作为相应项目的管理对象。
特此通知。
 
附件:1.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2018年推荐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
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
2.成都市温江区2018年推荐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
秀青年教师考评内容及办法
3.教职工民主推荐表
4.教职工民主推荐汇总表
5.成都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
6.成都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
7.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(成都市教坛新秀)推荐情况一览

8.公示    
9.成都市教坛新秀、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
10.成都市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实地考察报告
11.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考核得
分汇总表
12.推荐材料封面样式
13.材料上交具体安排
 
 
 
 
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
2018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