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江二中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
作者:wpcms来源:发表时间:2016-01-04阅读次数:31948
2014年9月16日下午16时至16时45分,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温江二中阶梯教室设立法庭,审理温江区永盛镇无业青年梅山故意纵火一案,判处梅山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,审判长利用该案例对温江二中参与旁听的200多名高二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。
当日下午16时,庭审开始。法庭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后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,在法庭调查阶段,公诉人对梅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,犯罪嫌疑人梅山对起诉书及举证内容没有异议,随后庭审进入法庭辩论,法庭辩论结束后,被告人梅山作了最后陈述,他对自己因毒品危害、虚荣心强、法律意识淡漠而犯下的罪行深感羞愧,表示要认罪服法,好好改正。被告陈述结束,法官宣布休庭10分钟。恢复庭审后,法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和合议结果,当庭宣判被告人梅山纵火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。
参加旁听的高二年级班200多名学生温江二中深受教育:鲜活的案例让他们懂得学法、知法、守法的重要;肃穆的法庭气氛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;法官“远离毒品,远离犯罪;抵制网络诱惑,珍爱自由生命”的谆谆教诲让他们如沐春风。